A Normal Day

从健身房出来,跟往常一样,21点30分。打算吃一点东西再回家,于是随便走进了路边的一家小店,最贵的盖饭也只要9块钱的那种。环境是不太好,主要是坐在里面很有一些闷热。可是顺路,而且一个人也正经吃不了些什么,将就了。

小店生意不好不坏,四桌客人中,只有我和另外一个男生是独自一人。约莫20岁不到,皮肤黑黑的,很瘦很瘦,从头到脚三件运动牌都很有A货的范儿,无论衣服还是人都有一种不太干净的感觉。在桌子上他放了三件东西:一个价值1块的打火机,一包硬盒红塔山,还有一支Nokia 5800。

进城务工的农民兄弟?可能吧。总之,看起来不太富裕,却对自己挺不错的样子。他点的是一碗青椒肉丝炒饭,只吃了两口就结账走人了。我猜,是嫌弃很不好吃吧。

花13块5填饱肚子,我又走进了一家兼卖冷饮的蛋糕店,花7块要了一碗冰粥。所谓冰粥,绿豆和冰块一起用搅拌机打成冰沙,加上西瓜、杂果、红豆和珍珠,其实更像是刨冰或者沙冰一类的东西。据说,心情不好吃甜食会有帮助。

这一次坐我旁边的是一男一女。看起来像恋人,只是关系应该刚刚开始吧。因为女孩以公车为由想要离开,而男生一脸笃定地安抚她:哪一路坐到哪里转哪一路,放心,没问题的。

男生斯斯文文的,戴着一副眼镜,20出头的年纪,笑起来有很多鱼尾纹。除了跟球鞋相当不搭的一双黑袜子外,以我的标准而言算是一枚帅哥。多看了两眼,却也没到影响我进食速度的程度。

在回家的路上,迎面走过三个女生。其中一个说了一句:“肯定没谁能看得出来,我都23岁了。”忍了大概5米,我噗嗤笑出了声。

40天,80公里,除了体重轻了4公斤外,其实没有什么变化,至少我看不出来。有意义?没意义?数到第40的时候,我其实有些迷茫:要不要坚持下去,我所坚持的又究竟是什么?

有人生气,有人离家,有人失恋,有人出轨,有人找麻烦,有人努力工作,有人为自己的处男之身而烦恼。我呢,除了情绪有点down,其实没有怎么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