蒙马特

书店里的猫,酒馆里的狗
玻璃,蒙着雾气
为了擦拭,为了看见我走过
为了这聋哑的对视

是不是我们曾经一起死过
大家看起来都那么眼熟
有人上阶梯,有人下阶梯
都知道从此以后要去哪里
有人辩称,那是假死

阿北市路落着雨
酒馆里吵闹的烟和话语
这些楼和窗子都是单面的
也许有人会架起梯子
把他们卷起来,带走

我跑着,经过那个广场和街道
被雨打湿了套头毛衣
先我过马路的男人回头看我
对我说了句话

为了再听一遍
我随他走进一件打钥匙和做鞋子的店
我问他,您刚才说什么
他重复
他知道重复给了我幸福

我的记忆力其实不好,对于诗词,尤其是新诗,几乎是看了就忘。独有这首《蒙马特》,我记得,我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。

这首诗的作者叫夏宇,是个台湾的女诗人。曾经与人合作了一张专辑,歌词都是她自己写的。《蒙马特》被做成了配乐诗朗诵,她自己的声音。

我曾把这首歌给不少人听过,收到的回馈大多不着四六,譬如说:“雨声很不错,女声很一般,不吸引我。”只跟一个19岁的小男生讨论了两句,因为他说:“晕,这都是什么啊,感觉被压到了。”

他问我,这首诗说了什么。我说,是关于爱情的。他又问说,我怎么知道是关于爱情的。我说,我不知道。然后他又晕了一个,于是我换了一个话题。

并非嫌他烦,只是我确实不知道。

爱情咒语

《犬夜叉》流行那会,身边就有人一直在追。虽然我很推崇《福星小子》,可对于高桥留美子的这部作品却提不起太大兴趣。因为剧情很俗气,模式更俗气,怎么看都是拿来打发时间的东西。

不过高桥毕竟是名家,时间也不是那么好打发的。就好像一盘菜,色香味起码要沾上点,否则也没人会去吃。虽然有桔梗派和戈薇派,但这次跟乱马、诸星当身边的女人不同,《犬夜叉》的戏都在男性角色身上。

不说讨巧的杀生丸,像良牙的钢牙,单只男一号的人设,就可见高桥的高明之处。帅是一定要的,这是基础的基础。大刀、赤足、红衣、利爪、尖耳、虎牙,再加上这些,帅哥就变成了一只纯真、热血的帅狗。

听着别扭,可细想想,狗实在是没什么不好的。帅不算完,还可爱,夫复何求啊这是。而且狗这种动物还会带给人另外一种心理暗示,就是忠诚。最佳男朋友的要素都差不多了,剩下的只有一样——力量。

这对狗来说当然也不是什么问题,何况犬夜叉是半妖,别担心强得过分就行。而这一点高桥大大也非常巧妙地化解了,那就是戈薇掌握的那一句紧箍咒:おすわり。

安全感是很奇妙的东西,看不见、摸不着,不是客观存在,所以也无从追求,但却是必须的。不由对方给予,能够自己掌握,一句话就能让他像只小狗一样乖乖的,这样的情况应该是再理想不过了。

现实中当然不存在这样的好事,这也是动漫的职能之一。也因此,我把《犬夜叉》分类为少女漫画。

不近人情的冬荫功

穿越先生约我跟他一起去逛显示器,日期是他定的。到了日子,一如他当年的行径,我在家中左等不来,右等也不来。本想就此作罢,该干嘛干嘛,照旧是我当年的方法。可想想还是算了,我也并非头一天认识他,于是发了条短信。果不其然,我猜的虽不中倒也不远,他在情人家里快乐地看男声。

逛完显示器,接着泡沫红茶。面对面的姿势,自然观察得更清楚些。穿越先生看起来挺累的样子,不知道是不是睡眠不足。蓬头垢面算不上,衣冠不整有一点,可能情人家里没有他的剃须刀和洗漱用品吧。盘恒了三日就弄成这副德性,男人果然是消耗品。不过我俩也够熟了,所以倒也不在乎。

喝水和逛超市的时候,他问了我三次晚饭想吃什么,最后仍旧是他拿了主意,带我去吃一家泰国菜。这是我又一个第一次,他很意外。我说我就是一堆泥巴,被吃货捏一捏会变成另一个吃货。若是放着不管,当然还是宅在家里的一堆泥巴。

菜是穿越先生点的,一个绿咖喱牛肉,一个冬荫功,主食是米饭。冬荫功先上,穿越先生指着碗说,这是泰国菜里最普遍的一个,就好像宫保鸡丁一样。味道会些辣,不过我吃应该没什么问题。我先尝了一口汤,然后花了一顿饭的功夫来考虑,用什么词汇形容那种感觉最合适。

饭毕,我总算想清楚了。泰国菜味道虽然不错,可似乎也不是美味与否的问题。因着香料的缘故,说是特别更恰当些。辣椒于我是家常便饭,可这种纯粹的辣,让我随便喝一碗下去也不容易,有那么点不近人情。刚闭上嘴就想起,我曾说小津安二郎的电影刻薄,但这次穿越先生没有反驳我。那时他的脸色红润,脑门上还有些汗珠,大概是认同了吧。

当一个男人历数他的不满时,不要天真地以为顺着他的意,事情就会改变。他的意思其实很明白,就是不愿意。